深圳市长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制度,现已委托深圳市新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1、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深圳市长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预约纸质报纸查阅,查阅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教育北路82号。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u8Wzo2QSshJU-0BCnIF7A
提取码:kjlk
征求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n4V4scAALmGGKORZ5HGfQ
提取码:evkn
2、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等,欢迎您针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
3、提交意见的途径及时间:公众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深圳市长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交。
意见提交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11日。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长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盆沙
联系电话:0755-89641127
环评机构:深圳市新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由工
电话:19860873391
邮箱:51113840@qq.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松园路68号鸿翔花园7座14B13